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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费涨了,油费涨了,学费也涨了,电费也在涨,听说涨价也开始有什么“听证会”之类了,涨价就涨价嘛,还搞什么花头,太多事了,干嘛要学人家的民主呢?而且搞得自己像“三不像”,浪费钱财,还浪费人力,物力,还大搞什么庆祝。花公款就明说嘛,何必说什么是行使人民的权利!
改革开放以来工资是涨了不少,生活水平也不断地在提高,但是这个社会唯一没有跟上的就是人的命,难怪有老外以前会说:中国到处都是廉价劳动力,到处到中国来咂钱。很明显因为中国人的命不值钱,谁叫我们生在中国呢?那只能怪自己的命不好,也难怪贪官的子女常出国,有钱的也开始在国外定居不回来了。 原因是想活得值钱些,也难怪那些北大清华的高才生一去不返。
那死亡的代价是多大呢?这个没有明文统一规定,商业保险可以参考,但保险是自己自愿掏钱给自己性命定价,故不予考虑。换句话说,我们研究的是在别人眼里,你的命值多少钱?
按照《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》,每位死亡旅客最高可获得赔偿为7万元;《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》最高为4万元。
陕西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後,井下166名矿工全部遇难。有关部门派人慰问遇难矿工的家属,送每户五百元人民币慰问金。
该煤矿在历史上一共爆炸四次。在陈家山几年前的那一次爆炸事故中,死亡38人。矿山赔偿,家属获得1500元钱的安葬费。
交通事故中的人命价格∶在吉林通化集安市,丁某骑摩托车和於家的狗相撞,结果人狗双亡,集安市人民法院经过3次公开审理後,判决于家赔偿丁家各种经济损失的30%,即1.9万馀元;而丁家赔偿於家狗价值的70%,即1.4万元。一条人命1.9万元,稍稍贵过狗命。
在交通事故中,人命的价格计算是有依据的。2002年7月1日,长春理工大学高级实验师卢耀华,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小公共汽车撞死,家属提出的近25万元赔偿,肇事方同意赔偿受害者家属7.8万元。依照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(国务院1992年颁布并实施)的规定,受害人的死亡补偿“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,补偿10年”,长春居民平均生活费为每月430元,10年下来共5万多元,肇事方再“大方”一点,卢耀华的7.8万元死亡补偿金就是这样计算出来的。
医疗事故中的人命价格∶2004年3月26日《上海法制报》说∶某市张老汉的儿子因一起医疗事故死亡,法院判决医院赔偿3万馀元;也是在当地,不久前一苹名犬在宠物医院亦因医疗事故被治死了,法院按狗的价值判赔了5万元。
2003年在重庆发生事故赔偿价格∶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“12.23”特大井喷事故中,有190户遇难家属得到理赔,赔偿金额共计3000万元。其中一名叫唐纯武的,因为父母和儿子遇难身亡,拿到了30万元赔偿金。折合每人10万元。
工伤∶2000年9月3日,三峡大坝工地3号塔带机一吊耳根部突然断裂,造成了3死31伤。3死者家属各获得了8至10万元不等的工伤赔偿。
有人按某城市计委公布的生活费标准计算了一下,一个农民的人命=14000元,一条市民的人命=54750元。陕西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,160多条矿工兄弟的命,能卖多少?我们很难有个准确的估计,提供一个参考,2001年广东“7.17南丹矿难”,因媒体介入、重点曝光,影响极大,每位死者获得了4万元命价 。
的确我们真的很吃惊当我们知道,我们用的煤是怎么来的,那是用命换来的,煤价涨了,而那些矿工的命呢?他们是不是也变的值钱了?
中国人不值钱是个让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,如何让我们的身价像油价一样飙升,我们就成功了。所以就请各位网友像雨点一样的点击或则转贴,因为我们需要一个更好的价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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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我们彼此靠近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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